作为清代广东最重要的近海帆船贸易口岸之一,樟林港的历史已受到中外学者的普遍关注,成果斐然[1]。本文结合文献资料和近年作者在当地的田野调查所得,对几个相关的问题提出一些补充和推测,祈望得到同行和专家的指教。
一、樟林港兴起与清代海上贸易性质的转变
根据黄挺、杜经国二位教授的出色研究,樟林港兴起有其历史地理环境变化的原因:
凤岭港一直到南宋还保持着它作为本区主要商贸港的地位。到南宋以后,由于横陇洲的成陆,南北堤的逐渐向海滨修筑,东溪成为韩江排洪干道,凤岭地理优势失去,它的地位便为东陇港〔樟林港、旗岭港)、柘林港(主要港点为浮浔)、庵埠港所取代[2]。

图为近代樟林港口码头
黄、杜二位教授首次对潮汕地区从宋代至近代商贸口岸的变化作系统考察,并将其与韩江三角洲的河道变迁及海岸地理变化相联系,持之有故,令人信服。作者想补充的是,除地理环境方面的原因外,清代海上贸易性质的变化亦是值得考虑的因素之一。
嘉靖十六年所修《潮州府志》已记载饶平县苏湾都江北堡有“樟林村”[3]。嘉靖三十五年为防御倭寇和海盗骚扰,原散居于莲花山麓的“樟林”村民经潮州府批准,迁至山下官埔合村筑寨居住[4],是为后来之樟林港所在。以后樟林很快成为一个在地域社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聚落,嘉靖四十二年置澄海县,隆庆五年县城落成之前,樟林成为知县经常驻跸之所:
澄海一县创设于明嘉靖四十二年。其地原属海、揭、饶三邑,因鞭长不能及腹,难于控驭征输,故割地增设一令,亦未暇计其山川形胜、土地物宜也。官此者来无定居,或驻蓬洲,或樟林,或冠陇,至今土人犹能言之[5]。

图为近代樟林港口全景
万历二年陈天资所编《东里志》引杨彩《南澳赋》中有“柘林樟林,苍苍郁郁”二句。万历刊本《重补摘锦潮调金花女大全》中,有“今使你去庄林买二个海货”一句对白[6],一般认为“庄林”即为“樟林”[7],该台词也许反映当时樟林已是一个有名的渔产市场。现存于樟林南社“山海雄镇”庙内之《察院禁约》(万历十四年)和《均匀碑》(万历二十年)两个碑记[8],都是与渔业税有关的内容,亦可作为佐证。上引材料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明代樟林在地方社会中的地位已相当引人注目,其时由北溪经山尾溪进入韩江干流,直达潮州府城的水路也早已形成,但樟林仍迟至清代才成为近海贸易口岸,其重要的原因在于明代海外贸易的走私性质。
明王朝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大明律》规定:
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谋叛已行律处斩,仍袅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9]。
在此法律下“贡舶贸易”之外的所有海外贸易活动都是非法的。根据戴裔煊教授的研究,嘉靖隆庆年间东南沿海的倭寇活动,实际上具有亦商亦寇的性质[10]。尽管隆庆元年明王朝接受闽抚涂泽民之请,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但实行之“引票制”对海外贸易仍是很大妨碍,因文引之数有限,且又限定贩洋的货物与地域。所以,隆庆万历二朝,能够自由来往于海上,并且操有实际海上利益的,绝大多数仍是违法犯禁的武装集团——海盗,其中又以樟潮海盗牵连最广,影响最深[11]。
在这种情形下,明代潮州地区海外贸易的口岸主要是孤悬海外的南澳岛。明代史籍中南澳岛非法海上贸易的记载举不胜举:
《东里志》卷[?]“澳屿”条载南澳地形:“……惟深澳内宽外险,有腊屿、青屿环抱于外,仅一门可入而中可容千艘,番舶、海寇之舟,多泊于此,以肆劫掠……长沙尾,西跨南洋,近于莱芜澳,为船艘往来门户,海寇亦常泊焉。”
《明经世文编》卷80所录彭韶“边防大体事疏”亦称南澳“私番船只,一直未尝断绝。”
《闽书》卷40载:“南澳在漳、潮二州海岛中,四面阻水,可三百里,潮则通柘林,漳则通玄钟,历代居民率致巨富。”
南澳得以成为当时海上非法贸易的据点,除了其地处闽粤两省交界的地理位置外,更重要的是由于从明初开始岛上就没有任何官方机构管理,甚至没有编入里甲、交纳赋税的“编户齐民”:
南澳山,在海中……幅员三百余里。旧番舶为患,洪武间奏徙,遂虚其地,粮因空悬[12]。
正因为如此,南澳长期成为海寇互市之地,吴平、曾一本、杨老、林道乾、诸良宝等著名的海上武装集团,都曾以该岛为根据地。万历四年设副总兵,筑城镇守,这种局面才得以改变。但“及明末乱,往往为海寇所据”[13]。郑芝龙、郑成功父子更是长期在岛上活动。
相比之下,地处大陆,与南澳隔海相对的樟林,显然不具备成为这种非法贸易据点的条件。
嘉靖《潮州府志》卷提及同样地处大陆的另一港口——柘林港:
柘林澳,暹罗诸倭及海寇常泊巨舟为患,今调拨潮碣二卫军士更番哨守,益以募夫,以指挥一员领之[14]。
这一记载以后被多部方志转抄,一些论者据此认为柘林湾一直是潮州沿海最重要的海外贸易口岸[15]。然而,有明一代柘林湾一直是潮州沿海最重要的海防要地之一,据《东里志》载:
洪武二十六年,置水寨,兼哨柘林。洪武二十七年置大城守御千户所[16]。
康熙《饶平县志》载:
至是命安陆候吴杰于海滨训练士卒,置城守御。大城所其一焉。设正千户二员,副三员,百户十员,镇抚一员,吏目一员。仓廪、衙署、旗纛俱足。旗军一千二百二十五员名,须降军器五千四百五十件[17]。
大城所即今饶平县所城镇,地处柘林湾东岸。嘉靖四十五年又将东陇水寨东路巡哨汛地改为柘林寨(即今饶平县柘林镇):
嘉靖四十五年改东路为柘林寨。东路之兵时汛时撤,海寇伺其往来以为肆掠,民无宁岁,提督侍郎吴桂芳募民兵一千七百一十六员名,领船大小四十五只,以指挥一员统之。建牙于天纪宫之东南,屹然一巨镇焉[18]。
显然,这种有兵士驻守的海防重地要成为经常性的非法海上贸易据点,似乎并非易事。不过,柘林在明代一直是倭寇、海盗进犯大陆的重要攻取据点,即前引《饶平县志》所谓“海寇伺其往来以为肆掠,民无宁岁”。根据饶宗颐先生的研究,嘉靖五年至万历二十六年,73年间至少有8次“寇乱”与柘林有关[19]。因此,嘉靖《潮州府志》之“暹罗倭寇及海寇常泊巨舟为患”,所指事实应与“寇乱”有关,不宜理解为一种经常性的海上贸易。当然,确有海寇窜犯并进行贸易的事件发生[20],但此类现象决非常态。
以孤悬海外的南澳岛作为海上贸易据点固然可逃避官兵的巡查,但货物的供应地或市场毕竟还在大陆,包括韩江中下游地区。南澳与大陆之间的海峡终究是一种妨碍,海船无法在内河航行,自然又增加了这种本来就不合法的贸易的风险和费用。所以,一旦贸易合法化,在“河海交汇”的韩江入海口寻找一个更合适的港口,是一种自然的要求。尽管韩江分19口入海,但一般认为,明代以后,由北溪口溯流而上,经宋代人工开凿的运河仙美溪,进入东溪,上至潮州的水路,是从海上坐船到府城,直至韩江上游航程较短,通航条件最好的航线。而樟林就正好位于北溪的入海口处。
清代海外贸易性质的转变,使樟林港的兴起成为可能。康熙二十三年开海禁,四十二年规定“商贾船只许用双桅”[21],使海外贸易成为合法的活动。海禁一开,澄海县很快成为韩江三角洲帆船运输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惟是邑自展复以来,海不扬波,富商巨贾,卒操奇赢,兴贩他省。上溯津门,下通台厦。象犀金玉与夫锦绣皮币之属,千艘万舶,悉由澄分达诸邑。其自海南诸郡转输米石者,尤为全潮所仰给。每当春秋风信,东西两港以及溪东、南关、沙汕头、东陇港之间,扬帆捆载而来者,不下千百计。高牙错处,民物滋丰,握持筹,居奇屯积,为海隅一大都会[22]。
樟林港的兴起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它有可能成为粤东最重要的港口,而海上贸易的合法化使这种可能变成了现实。

图为今日樟林港口
注释:
1. 关于樟林港研究的学术史,笔者在《从〈游火帝歌〉看清代樟林社会——兼论潮州歌册的社会史资料价值》(《潮学研充》第1辑,汕头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中已作了简单回顾。新近看到的两个有深度的研究是:黄挺、杜经国《潮汕古代商贸港口研究》(《潮学研究》第1辑)和1991年泰国朱拉隆功大学亚洲研究所编辑出版之《泰国潮州人及其故乡潮汕地区研究报告第一期·樟林港(1767-1850)》。后书是该研究所与广州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合作计划的成果之一,蒙蔡鸿生教授赐阅并指点,谨致谢忱。
2.参见黄挺、杜经国《潮汕古代商贸港口研究》。
3.嘉靖《潮州府志》卷8,杂志。
4. 《樟林乡土史料·建寨呈文》(抄件藏澄海县博物馆)。
5.嘉庆《澄海县志》卷首,旧序。
6.《明本潮州戏文五种》,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页791。
7.参见李绍雄《樟林沧桑录》,政协澄海县东里镇联络组、澄海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1990年12月版,页14。实际上《金花女》剧本中按潮州话谐音使用字形较简之同音字的例证比比皆是。
8.黄光舜《闲堂杂录》卷4,1992年油印本,页115-116。
9. 《大明律附例》卷15,兵律。
10.参见戴裔煊《明代嘉隆间的倭寇海盗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页29-31。
11.可参见张增信《明季南中国的海上活动·上编》,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版,页27-117。
12.嘉靖《潮州府志》卷1,地理志。
13.康熙《饶平县志》卷1,山川。
14.嘉靖《潮州府志》卷1,地理志。
15.例如,可参见黄绍生等《汕头》,中国海洋出版社、中外传播事业有限公司1984年版,页46。
16.《东里志》卷1,沿革纪。
17.康熙《饶平县志》卷5,兵防。
18.康熙《饶平县志》卷5,兵防。
19.饶宗颐《柘林在海外交通史上的地位》,见饶宗颐主编《潮州善本选集·第一种·潮中杂记》,香港潮州商会1993年版。
20.例如《东里志》卷2载:“宣德元年,倭夷犯上里(在大城所东约十里——引者注),……通事刘秀勾引倭舟入泊于湾港,威召各村里之保长,赴舟领货,名曰放苏。邻村皆靡然从之,遂以肆掠,大城所危如累卵。”
21. 《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律令部汇考37。
22.嘉庆《澄海县志》卷8,埠市。
作者简介:
陈春声,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社会经济史、历史人类学和史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在计量历史学和历史人类学两个学术领域有较大成绩,曾获两项广东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和一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先后在美国、英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多间大学长期讲学和从事合作研究,兼任国内、国际10余所大学的客座教授或学术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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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凌玉